文化和旅游部关于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修订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 2020年11月,国务院根据《外商投资法》修订了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中外商投资有关内容。为贯彻落实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,我部对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  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yanyi@mct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部门规章征求意见”。

  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(邮编:100020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部门规章征求意见”。

  意见反馈截止到2021年12月17日。

 

文化和旅游部

2021年11月18日


附件:

1. 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修订草案)

2.  关于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修订草案)的说明

3. 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修订条文前后对照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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