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和旅游部关于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修订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2020年11月,国务院根据《外商投资法》修订了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中外商投资有关内容。为贯彻落实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,我部对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yanyi@mct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部门规章征求意见”。
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(邮编:100020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部门规章征求意见”。
意见反馈截止到2021年12月17日。
文化和旅游部
2021年11月18日
附件:
1.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修订草案)
2. 关于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修订草案)的说明
3. 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修订条文前后对照表